阻碍军事行动罪
阻碍军事行动罪(刑法第368条第2款),是指非军职人员采用各种非法手段,阻挠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,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。
量刑标准
犯本罪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立案标准
根据刑法第368条第2款的规定,行为人故意阻碍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,造成严重后果的,应当立案。
本罪是结果犯,行为人故意阻碍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,必须“造成严重后果”的,才构成犯罪,予以立案侦查。至于“造成严重后果”的具体标准,刑法没有明确规定。一般来说,包括在战时影响战役和战斗行动的;造成战役、战斗失利的;造成人员伤亡的;造成武器装备严重损坏的;贻谋战机的;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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